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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韓專利審查合作 電子交換明年上路

2015-12-22

  台韓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明年元旦上路,未來國人赴韓或韓國人到台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可透過電子交換方式傳送與取得,預計化工、電子及半導體等產業可受惠。

  繼日本後,台灣與韓國於今年6月15日就台、韓間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PDX)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透過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韓國智慧財產局間相互合作,以電子方式交換優先權文件,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啟動。

  智慧局表示,發明或新型專利案申請人在我國第一次申請專利,其後向韓國申請專利並主張台灣申請案優先權時,未來僅需向韓國「聲明」採取電子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後,即可以該「聲明」取代紙本證明文件。

  同樣地,申請人第一次在韓國申請專利並主張韓國優先權,也僅需向台灣「聲明」採取電子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後,也可以視為已提出優先權證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105年1月1日實施前16個月內申請,並主張優先權案件都能適用。

  智慧局指出,經申請人聲明電子交換案件,台、韓兩局即可直接透過電子方式交換文件,免除重複製作紙本時間與成本,跨國申請程序大幅簡化,而專利審查人員透過線上快速取得文件電子檔,也有助加速審查作業,提升行政效率。

  根據智慧局統計,韓國向我國申請專利件數,位居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專利第3名,去年達到2127件,LG化學、三星顯示器及三星電子公司,為外國人來台申請案件的前20名。

  台灣方面,智慧局表示,2013年在韓國提出768件,2014年已成長到955件,台積電、華邦電、聯發科、慧榮科技等公司為主要申請者,未來包括化工、電子及半導體等產業申請專利,都能因此合作而受惠。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