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HTC內賊案,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首席設計師簡志霖等人,成為營業秘密法修法後的起訴首件案例。 檢方表示,宏達電工業設計部副總經理簡志霖、工業設計部處長吳建宏身為宏達電高階經理人,卻拉攏部屬在外另行成立公司,並將宏達電極為重要的商業秘密在大陸北京洩漏給他人,作為雙方將來在大陸地區所成立的新公司所用,另製造多筆不實交易,收取新台幣3356萬6000元的回扣。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證券交易法背信罪及違反營業秘密法罪嫌,起訴簡志霖等6名公司員工以及3名供應商,共計9人。 為加強保護台灣產業營業秘密及國際競爭力,立法院今年1月間通過營業秘密法修正案,對於以竊取、擅自重製等不正當方法取得、使用、洩漏營業秘密的行為,提高懲罰力道。 根據2月份施行的營業秘密法,境內侵害營業秘密行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科罰金時,若犯罪所得超過1000萬元,得於所得利益3倍範圍內酌量加重。 檢方指出,涉竊取營業秘密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而使用、洩漏者,可處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科罰金時,犯罪所得利益若超過5000萬元,得在所得利益2倍到10倍範圍內酌量加重。 檢方表示, 簡志霖所涉及的HTC內賊案,是營業秘密法修法後的首宗案例。 另外,簡志霖等人另涉及證券交易法背信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檢方說,全案今天移審台北地方法院,下午提訊在押被告簡志霖及吳建宏至法院,將由法院開庭決定是否續押兩人。 資料來源:YAHOO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