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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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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法規說明
說明:本法所稱專利權,指依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對其獲得專利,其專利類別有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在法定期限內所享有的獨佔權或專有權。專利權人可以通過自行實施專利取得利益;通過許可他人實施專利取得許可費用;用專利權作為投資取得股權和通過轉讓其專利權而和轉讓費。現代社會,以專利商標為核心的知識產權已成為國家間、企業間競爭的重要手段,是世界各國經濟實力的主要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