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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19條 法規說明

說明:專利代理是指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代理人根據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內辦理專利申請或其他專利事務的行為。專利制度的複雜性決定了專利代理產生和存在的必然性。從專利申請、審查到批准,程續複雜、格式嚴謹,一般人難以完全掌握,可能會影響專利權的獲得和保護,因此,客觀上需要一批經嚴格訓練,精通技術、法律、經濟的專門人才協助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處理專利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