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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

壹、簡介商標
 商標(trademark),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商標法§18第1項)。前項所稱識別性,指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並得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商標法§18第2項)。依據商標法之分類,商標可分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及團體商標等五種類型。再者,商標在於表彰商品或服務之來源,具有一定之經濟價值,屬企業之重要資產,其性質為無體財產權。...⊕MORE

貳、商標之構成與種類
一、商標的構成要件

二、商標之類型 
1.商標
2.證明標章(certification mark) 
3.團體標章(collective trademark)
4.團體商標(collective membership mark)

三、非傳統商標

參、商標判斷

一、商標之近似性
(二)商標識別性之分類
        商標的主要功能在於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若一標識無法指示及區別商品或服務
      的來源,即不具商標功能,自不得核准註冊。識別性為商標取得註冊的積極要件,
      然而識別性的有無、強弱,常隨著商標實際使用情形及時間經過而變化,尤其今日
      商業行銷手法多變,數位媒體科技快速發展,使得商標型態及使用方式不斷發展,
      影響識別性的判斷極大。...MORE

二、商品或服務是否同一或類似
(一)混淆誤認之虞的參考因素(參考主管機關的審查基準)
(二)商品或服務類似之認定
1.相同之功能
2.相近之功能
3.相輔之功能
4.相同或近似之材質
5.來自於相同之產製或提供者


肆、商標權內容(法律賦予商標權人的權利與其限制)
一、商標權期間
商標法§33: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商標權期間為十年。商標權期間得申請延展,每次延展為十年。
商標法§34:商標權之延展,應於商標權期間屆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並繳納延展註冊費;其於商標權期間屆滿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者,應繳納二倍延展註冊費。前項核准延展之期間,自商標權期間屆滿日後起算。

二、商標權之權限
(一)商標權之使用
(二)商標權之限制
1.善意且合理使用
2.功能性之立體商標
3.善意先使用
4.權利耗盡原則


伍、商標爭議

陸、參考資料來源
一、書籍
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