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稱立體商標為「三維商標」。立體商標係指具有長、寬、高之三度空間所形成之立體形狀,並能使相關消費者藉以區別不同之商品或服務來源之商標,如「台北101大樓立體圖」。若立體商標符合圖形著作之要件時,其也受著作權法的保護。立體商標申請的態樣大致有五種:商品本身之形狀(如瑞士三角形巧克力);商品包裝、容器之形狀(如可口可樂的瓶子);立體形狀之標識(指商品或商品包裝容器以外之立體形狀,如米其林娃娃、肯德雞爺爺);服務場所之裝潢設計(即營業之包裝(trade dress));以文字、圖形、記號或顏色與立體形狀之聯合式(如日本特許廳核准之「養樂多瓶子」,該養樂多瓶子上必須附加「養樂多」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