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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商標

    指以顏色組合或單一顏色使用於商品或其包裝、容器之全部或一部分,不包括以文字、圖形或記號與顏色之聯合式商標。例如,金頂電池係以銅色和黑色之組合註冊顏色商標。於平面設計之圖形施以顏色者,其應屬圖形商標而非顏色商標。另外,一般而言,同業間通用顏色標識,基於公平競爭及維持交易秩序,自不准以通用之顏色作為顏色商標註冊,如黃色為台灣計程車通用之顏色標識,業者不得以該顏色申請註冊。